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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薄弱的专利布局或成为中国金融科技企业的阿喀琉斯之踵

2017-06-19 09:42:26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6月17日,清华大学联合京东金融研究院发布了《2017金融科技报告:行业发展与法律前沿》,该报告指出,2016年全年,中国的金融科技公司获得77亿美元融资,首次超越美国位列全球第一,是全球金融科技融资额唯一有所增长的地区。

这份报告指出,传统金融业对金融科技的输入需求将迎来升级和释放,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与金融科技公司将拥有更多、更为深入的跨界合作机会。比如保险业,一是可以通过物联网或者智能终端创新保险领域;二是借助区块链协议保证保险交易;三是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能够有效解决传统保险业信息披露不充分、创新力不足、保险欺诈等痛点。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中国金融科技行业大多数企业的专利技术布局仍处于初级阶段,一些新兴的金融科技公司专利布局几乎为零。报告称,专利竞争和其他知识产权竞争作为商业竞争的重要手段应被金融科技企业重视。对体量较大的金融科技企业而言,如果考虑到未来将其成熟的技术方案向传统的大型金融机构输出,专利方面目前的薄弱布局也可能成为其阿喀琉斯之踵。

未来三到五年,除已为金融科技类企业所重视的大数据及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技术外,与金融行业密切相关的分布式计算、区块链、面部识别等技术专利申请将会出现急剧增长。

另一方面,数据窃取、个人信息泄露、非法添加和篡改分析结果……爆发式增长的中国金融科技也在挑战着传统的金融监管。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蔡洪波指出,金融科技兼具金融属性和科技导向,其发展需要法律保障,对于金融科技的监管要在遵循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创新管理形式和方式。两者在相互摸索中前进。

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秘书长杨再平认为,金融与科技的结合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金融界的业态和效果。对于金融科技的金融监管政策,除了专业性、有效性外,更应该采用一种包容的态度对待金融科技,即监管者应该对金融科技有一定的研究,并对其发展优势、技术等方面达到较为科学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对金融科技特有风险,对与金融科技在试错阶段的一些错误要在法律和合规上给予一定包容。他认为英国的“监管沙盒”,即金融科技企业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测试其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等,对我国金融监管有一定借鉴意义。同时,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比较认可行业协会的自我监管能力,对于一些在行业内试验效果良好的方针政策,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会对其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