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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南下新规:股票仓位中港股占比高于八成才能冠名港股基金

2017-06-15 09:15:15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6月1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获悉,《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公募基金注册审核指引》(下称《指引》)已陆续下发到各基金公司,《指引》规定,新基金注册时名称内带有“港股”等类似字样的公募基金产品,应当将80%以上(含)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港股,如果低于80%则不能在产品名中带“港股”字样

近两年,随着沪港通、深港通的开通,港股主题基金逐渐兴起,这类基金主要通过港股通渠道参与部分香港市场股票投资,产品名称中大多带有“港股”字样。不过,无论是股票型还是混合型“港股”基金产品,合同中大多会设定投资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95%,这就意味着,许多带有“港股”字眼的基金,其实大部分股票仓位投资于A股市场。

不过,今后新申报的“港股”基金产品将受到新发布的《指引》约束。《指引》对于公募基金通过港股通交易投资港股的比例、基金经理要求以及注册审核材料等有了更细致的规定。

具体来看,《指引》首先增加了基金管理人在申报提交新基金注册申请材料时,需要一同提交3份说明材料,分别是:

1,针对港股通交易的授权管理制度;

2,针对港股通交易的投资决策流程;

3,基金经理及相关投研人员是否具备香港证券市场投资管理经验的说明。

此外,关于产品名称、投资比例以及人员配备方面,《指引》对产品进行了三项分类,并分别给出了两项要求:

第一类,基金名称如带有“港股”等类似字样。应当将 80%以上(含)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备不少于2名具有2年以上香港市场投2资管理相关经验的人员(至少有1名为基金经理)

第二类,80%以下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的。基金名称不得带有“港股”等类似字样,港股最高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50%;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备不少于1名具有2年以上香港市场投资管理相关经验的人员(基金经理或者相关投研人员)

第三类,指数型基金。基金名称可根据标的指数名称命名;根据标的指数港股权重的不同,人员配备参照上述监管要求执行。

前海开源基金产品开发部副总监李凯指出,《指引》对于基金名称如带有“港股”等类似字样,应当将80%以上(含)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的要求,可以简单理解为“某只灵活配置基金仓位中有50%为股票,那么港股要占50%中的80%”,不过,整体股票仓位依然可以是0-95%,只是已有仓位中港股不能低于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