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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通基金新规明确持仓限制

2017-06-15 09:02:00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日前监管层向各家基金公司下发了《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公募基金注册审核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于公募基金通过港股通交易投资港股的比例、基金经理要求以及注册审核材料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指引》明确,基金名称如带有“港股”等类似字样,应当将80%以上(含)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80%以下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的,基金名称不得带有“港股”等类似字样,港股最高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除此之外,《指引》还对基金管理人的配备提出了要求:80%(含)以上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备不少于2名具有2年以上香港市场投资管理相关经验的人员(至少有1名为基金经理)。80%以下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备不少于1名具有2年以上香港市场投资管理相关经验的人员(基金经理或者相关投研人员)。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监管的调整起因主要是今年3·15期间投资者的投诉,部分名字带“港股”字样的公募基金实际上并没有投资港股,对投资者造成了误导。为保护投资者权利,监管部门下发了此次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