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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改进入攻坚期:或成立经济合作社 由村委会代理入市(3)

2017-06-12 09:05:43      参与评论()人

邱芳荣介绍,德清县结合浙江省的“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对所有经营性资产量化入股,全县106个村(社区)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组织,实行工商注册登记,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3万农民成为股东。这些合作社具备市场主体资格,成为入市主体。“村民小组所有的土地入市,可以通过委托村股份合作社等代理入市。”

在入市主体设置上,各试点探索了多种形式。为了解决土地分散在不同所有者之间的问题,北京大兴区西红门镇以镇为基本单位,统一规划调整,各个村集体土地统筹入市。成立镇集体联营公司,按照公司法人结构运行,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保证了镇域内各村共享土地收益。

作为欠发达地区,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集体经济组织弱小,当地探索村委会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用地合同,激发村民自治能动性。

王爱民说,入市主体的设置要结合地方实际,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实现让利于民。特别要强化土地入市的民主机制,做到信息公开,决策公正,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保证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不仅土地生金,更要金生金

平衡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如何平衡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既能实现所有者利益,又能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重要任务。

如何分好、用好土地收益?在作为改革试点之一的山西省泽州县,北义城镇南义城村有一块9亩多的闲置土地,原为村办煤站。一家能源公司因建设加油站需要,与村委达成协议,获得4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成交价为132万多元。泽州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人介绍,在国家层面,作为入市主体,南义城村委按照总成交价的20%,向政府交纳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但因村内资金紧张,由能源公司垫付。

在集体和农民层面,这个村以剩余全部地价款作价入股到该企业参与股息分配,公司以每年8%的固定利率,向村委支付股息8万多元,村集体再进行内部分红。

“通过作价入股的方式,村集体能够得到长期收益,土地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企业也从一次性缴纳土地款,变为每年分红,缓解了资金压力,双方实现共赢。”这位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