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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百万吨垃圾倾倒广西藤县 水中有害物质超标近30倍(2)

2017-06-07 09:28:51    央视财经  参与评论()人

为了保障全县居民的用水安全,9月3日深夜,相关部门不得不立即采取了全县紧急停水的非常措施。是谁如此胆大妄为,竟敢置全县居民的生命健康于不顾,在当地的水源附近如此倾倒垃圾?而且,这么多垃圾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2016年9月4日上午11时,经过一夜的打捞和清理,倾倒入河道的大约100顿垃圾被当地环保部门打捞清理。连同船内剩余的300顿垃圾,一同被运送到当地的垃圾处理厂,进行了统一填埋处理。船上残留的废水也由密封罐车运移到垃圾填埋场处理,防止二次污染。经过整整两天的处置,船上的垃圾才清理完毕。同时,环保部门対污染水域的水质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让执法和办案的工作人员惊出一身冷汗。经过鉴定,现场的水汞、镉、铬三项重金属都超标。

根据我国最新环保法规定:废水中汞、铬等有害物质含量超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超3倍就是违法行为。而这次的倾倒导致有害物质超标近30倍。

警方立即控制了现场的嫌疑人唐某某以及另外三名船员。随即対涉案的船只进行了搜查。调查发现,该船是犯罪嫌疑人2016年初从私人船家手中租赁的,有完整的租赁合同。当地海事部门对船舶管理有明确规定,所有进出港船舶,都必须办理船舶签证。但唐某某没有办理这次出航的签证手续。对此唐某某解释说他不会办理船舶签证手续。

实事上,调查人员发现,唐某前几次出航都有完整的签证记录。显然,他在向警方说谎。另外,调查人员还发现,海事部门规定民用船只在行船过程中必须开启的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居然被关闭了。

这套系统能够在船舶航行中提供障碍预警和安全定位,便于海事部门対船只监管。船舶自带的发电机完全能够满足其耗电量,根本不存在电力供应不足的问题。关闭系统,明显是故意的。

警方在船舱甲板内,搜查到了一份合同,这份合同是由唐某某的表弟与东莞下岗码头签订的,加上唐某某手机里的通话记录,最终,唐某某承认了这批垃圾来自东莞厦岗码头。

根据唐某某交代,他就是藤县本地人,而这些垃圾是他从数百公里之外的东莞运过来的。这就奇怪了,这些令人作呕、臭气熏天的垃圾,一个土生土长的藤县人,为什么要费尽周折从广东东莞运回自己的家乡倾倒呢?

根据唐某某的交代,他原本是用这艘船拉水泥和土方赚钱,但是,8月10日,他在广东东莞厦岗码头遇到了一个货主,名叫吴某某,吴某某让他运送一批垃圾,给的运费十分优厚。唐某某觉得有利可图,这才决定改运垃圾。

随后,唐某某趁着夜色,偷偷把这船垃圾拉到了澳门和珠海中山附近的海域,就近开始倾倒,没想到,当场就被人发现了。唐某某见被人发现,掉头就跑,在海上到处乱跑,想找地方再次倾倒。但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和地方。唐某某生怕再被发现,直接把船开回了自己的家乡藤县。于是就有9月3日晚上紧急停水的那一幕。

经过进一步调查取证,藤县警方终于弄清了这些垃圾的最终来源。2016年4月1日,广东省东莞市东能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潘某与东莞市长安镇厦岗码头承包商吴某某签订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协议。

双方约定由吴某某对东莞市长安镇厦岗垃圾转运站积存的垃圾进行清运、无害化处理。随后,吴某某又以每吨70元的价格转包给藤县的无业人员吴某明。2016年8月,吴某明知道同乡唐某某在做水上货运生意,想要赚钱。于是以每吨30元的价格将这批垃圾转包给了唐某某。

2016年8月10日,唐某某指使其表弟与东莞市长安镇厦岗码头的代表吴某某签订垃圾委托运输协议,约定船方在东莞市长安镇厦岗码头装载生活垃圾后,由船方自由安排地点运输和处理。在警方出示了掌握的证据后,几名船员对自己受船主唐某某的指使违法倾倒垃圾的事实供认不讳。

2017年4月12日上午,梧州市藤县人民法院对广东东莞生活垃圾跨省非法倾倒藤县水域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唐某某等人,在饮用水水源区内倾倒有毒物质严重超标,致使县级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12小时以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属“后果特别严重”。根据法律刑事诉讼法第338条规定,涉案嫌疑人唐某某等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十个月至四年不等,并处罚金8万元至6万元不等。

关键词:藤县东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