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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改革办副主任:不断完善国企改革的三个体系

2017-06-07 09:27:14      参与评论()人

不断完善国企改革的三个体系(治国理政论坛)

人民日报 尹义省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站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围绕国企改革发展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什么样的国有企业、怎样建设国有企业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国企改革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目前,国企改革全面深化、发力推进,在实践中形成了以下三个体系。

植根国情、科学系统的国企改革理论体系

围绕建设什么样的国有企业,形成了以基础论和力量论为主要内容的国企改革理论。基础论是指,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关系公有制主体地位,关系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能力,关系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力量论是指,要通过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成为贯彻落实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部署的重要力量,成为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基础论和力量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国企改革发展领域的生动体现。

围绕怎样建设国有企业,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大政方针。这包括:国企改革“三个有利于”方针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坚持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方针。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国有企业党建“根魂”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骨干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是治国理政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来源,肩负着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必须做到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增强活力与强化监管结合论: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