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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对地方债堵后门开前门:允许发行土地专项债券

2017-06-05 10:25:34    经济观察报  参与评论()人

财政部放行土地专项债券 对地方债“开前门”

杜涛 孙文林 鞠旻辰

遏制地方政府变相举债,最根本的办法就是让债务更透明。地方债务清理堵住了地方发债的“后门”,允许地方发行土地专项债券被看作是给地方债开了一个“前门”。

2017年6月1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印发《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一个品种,以项目对应并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偿还。财政部在国务院批准的年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内,根据土地储备融资需求、土地出让收入状况等因素,确定年度全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总额度。“发改委监管的企业债,可以发行项目收益债,这种债券是以法人为发债主体发;财政部负责监管政府债券,按照规定不能发行项目收益债,对于金融机构利益不大。”一位债券市场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财政部对政府债务分类有置换债、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土地专项债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一种。《办法》中强调,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土地储备项目应当有稳定的预期偿债资金来源,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应当能够保障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

中财-鹏元政府投融资研究所执行所长温来成对经济观察报表示,发行债券的收入主要是用来储备土地资源,对于破解土地财政的作用有限,这样做的意义在于规范地方债务,降低地方政府土地开发的成本,防范隐形债务。“通过发行土地专项债券,可以把地方债管理规范化,把融资平台和土地储备分割开来,债券利率一般在3%左右,银行利率相较土地债券利率会高一些。”温来成说。

温来成告诉经济观察报,这也是财政部在扩大地方政府债券种类的一种尝试,未来也有可能探索发行其他种类的地方政府债券。

财政部表示,根据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特点和相关工作进展,2017年拟选择土地储备等重点领域开展试点。

“开前门”

“开前门”“堵后门”,这是财政部管理地方债的原则。

这次的地方债新规,实际上就是给土地融资开了个正门,把不规范的侧门堵上,给融资平台用储备土地抵押融资模式一个正式身份,对融资平台也是起到了进一步的规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