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河北邢台: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县市政府要阶段性限购(2)

2017-06-05 10:24:46    新浪综合  参与评论()人

(五)商品住房供应与盘活闲置土地相结合,盘活存量用地。市主城区(桥西区、桥东区、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征收补偿完成后土地随收随供。对长期没有开发的住宅用地项目加强督导,对确因无力开发的项目,要切实做好协调工作,采取补偿的方式予以收回。

二、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一)加强商品房价格监管,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价格行为。要严格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哄抬房价、价外加价、低标高结等价格违法行为。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 售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的规定。对擅自涨价超过备案价格的项目,要依法查处并暂停商品房预售许可和商品房网签资格。

(二)开展整顿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专项行动。要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联合集中检查,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捂盘惜售、捆绑搭售、一房多卖、自我炒作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性质恶劣的采取公开曝光、立案查处、注销资质等措施。

(三)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专项行动。要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管理,下大力依法打击“黑中介”,严查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存在的发布虚假房源及 不实价格信息、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提供虚假证明、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虚假宣传误导市场预期、炒卖房号等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扰乱市场 秩序等问题。

三、认真做好调控政策储备

(一)各县(市)政府要结合本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因地制宜,做好相关政策储备,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县(市)政府,要适时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45号)要求,进行阶段性限购工作。

四、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和舆论引导

(一)市房管部门和各县(市)住建部门要建立专门的房地产信息监测分析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继续落实好房地产交易日报制度,加快房地产统计监测平台建设。

(二)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平台要客观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正确解读政策。要加强对网络自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管控,严厉打击以各种形式制造、传播虚假信息误导消费的行为,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