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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试点地方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 封堵变相举债后门

2017-06-02 16:31:26      参与评论()人

封堵变相举债“后门”

来源: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严丽梅报道:近日,江苏等五省因违法违规举债而被财政部问责的消息受到业界高度关注。为完善专项债券管理,遏制违法违规变相举债行为,6月1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2017年先从土地储备领域开展试点,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规范土地储备融资行为,促进土地储备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今后还将逐步扩大范围。

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以下简称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一个品种,是指地方政府为土地储备发行,以项目对应并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以下统称土地出让收入)偿还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此举意义何在?在两部门的解读中提到的一个积极意义,就是遏制违法违规变相举债行为。此前我国政策已明确规定,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公益性资产不得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等,因此,通过开“正门”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将用于偿还专项债务的土地储备资产及其预期土地出让收入显性化,可从机制上堵住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冒用土地储备名义以储备土地进行抵押担保融资的“后门”、“歪门”,防范违法违规举债或变相举债、挪用土地储备资金等行为的发生。

日前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多个部门以“特急文件”形式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就刷爆了朋友圈。此文发起的缘由是财政部近日下发给江苏省人民政府的一则问责函,主要就是问责江苏个别区县违法违规举债的担保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