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并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5月27日,中央财政拨付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4.85亿元,积极支持东北、华北等地区做好抗旱保春播、保人畜饮水安全和新疆“5·11”地震灾后农牧业生产恢复等工作。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救灾工作的跟踪指导,并视灾情发展情况,及时安排拨付救灾资金,全力支持做好各项工作。
(原标题:中央财政拨付4.85亿补助资金 支持东北华北抗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