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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雨伞现身上海不到一天就“消失”:玩家依旧进场(2)

2017-05-31 10:06:42    证券时报  参与评论()人

但是,无论是室内还是室外投放,都给相关部门的管理带来了新的问题——室内投放易造成潮湿环境,如何防止雨伞带来的安全隐患?室外投放涉嫌占据较多公共资源,执法部门又该如何管理?作为一种新事物,最初对共享雨伞的管理方式没有相关的法律可以查询,有政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管理都必须遵照一定的法律法规,但是目前法律和条例上对共享雨伞还没有约束,新生事物在管理上总会比较有难度。

不可否认的是,目前的共享雨伞公司调用的并不是市民的闲置雨伞,而是一些公司采购或者制造了一批雨伞后进行的投放,并收取相应的费用和押金。所以共享雨伞本质上所进行的就是一种互联网租赁雨伞的行为。有业内人士认为,共享雨伞从目前来看,因为其具有“租赁”属性并且以盈利为目的,而非“共享”,那么共享雨伞在投放时,特别是在户外公共区域投放时,就更需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的监督。

又有雨伞获得了融资

共享雨伞是不是一个真的需求,或者会否成为一个新风口,我们不得而知。但不可否认的是,进入这个领域的企业数量正在增多,而获得融资的消息也开始传出。近日,共享雨伞品牌“JJ伞”就获得了昂若资本数百万元人民币的天使轮融资。

从目前来看,共享雨伞的运营模式可以分为“有桩”和“无桩”。前者同时铺设雨伞和智能伞架,用户依靠设备自助完成借还动作;后者则与ofo、摩拜等共享单车类似。

而与后者相比,有桩的运营模式尽管在借还都受到场景的限制,但却规避了监管的问题。以JJ伞为例,其为“有桩借还”,将设备放置到人流量较大的B端(写字楼、商场、医院、银行以及地铁站等),为B2B2C的形式,除了投放设备外,团队还负责日常的运营和维护,包括雨伞数量的调度和更新等。

有桩借还的公共自行车在使用中需要面临的问题是,由于车桩的数量固定而自行车的数量并不可控,还车十分不便。但是,创始人张世民认为,“有桩雨伞”并不会遇到类似的问题,除了雨伞方便携带,不能立即借还并不会对用户造成影响外,另一方面,雨伞在使用时间上通常以“天”为单位,因此“潮汐现象”的压力会比较分散,而JJ设置的以每12小时为一计费单位的模式也使得用户的还伞时间相对宽松。

关键词:共享雨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