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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2833元

2017-05-27 11:33:27    国家统计局  参与评论()人

2016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2833元,与2015年的39589元相比,增加了3244元,同比名义增长8.2%,增速比2015年回落0.6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16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6.0%。

分四大区域看,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依次是东部、西部、中部和东北地区,分别为47347元、39047元、35000元和33184元,同比名义增长率从高到低依次为东部9.0%、西部7.0%、中部6.8%和东北地区3.1%。最高和最低区域的平均工资之比为1.43,比上年扩大0.08。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3578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54764元,金融业(主要是各种保险代理、典当行和投资咨询公司)50366元,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48倍、1.28倍和1.18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31301元,住宿和餐饮业34712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5824元,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3%、81%和84%。

从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来看,增速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房地产业,增长率分别为12.2%、11.5%和10.3%。增速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教育,增长率分别为3.7%、5.5%和6.7%。全部18个行业门类中,有10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http://www.stats.gov.cn/zjtj/tjfg/xzfg/200207/t20020702_36026.html,

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以及房费、水电费等个人应缴纳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