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专家:规范电商税收政策应向国际看齐 不养“野鱼”

2017-05-27 09:33:26    中新经纬  参与评论()人

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26日电(吴新竹)近日,有媒体报道,德国税务部门计划对跨境网店征收消费税以避免本土商家受到不平等竞争,而目前中国的大多数电商并未纳税。对于电商征税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研究员李平表示,中国税收要做出什么决策和对策,必须要和国际上看齐;《电子商务法》和《税收征管法》正在修订完善,之后再考虑实施征收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研究员李平 中新经纬 吴新竹摄

李平是在26日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召开的《改善电商征管环境,构建良性竞争的电子商务税制》(以下简称《报告》)发布会上做出的上述评论。《报告》指出,在考虑制定小微企业经营电商的税收优惠政策时,应该强调开展实体经营的小微企业享有同样的权利,实现线上线下小微企业的一视同仁,避免“数字鸿沟”。

李平说道,现在有观点认为电商税负比较轻,这是和实体经济相比的,线上和线下相比税负轻,然而这个结论是不成立的。税负的高低和税负的轻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岳树民 中新经纬 吴新竹摄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岳树民表示,对电商课税要解决的两个核心问题是公平问题和技术问题。电商也好,传统商业模式也好,它只是一种经营模式,无所谓鼓励和限制。至于哪一个更代表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也由人们自主选择,不需要政府应用税收政策来鼓励或加以限制。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谢波峰则强调,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在于电商平台对经营者收取平台费用,部分平台企业认为交易过程中的数据属于企业私有,试图通过垄断进行获利,而否认其公开性,影响了公平纳税的监督和判断。

另外,《报告》也揭示道,不少B2C 披着C2C的外衣,滥竽充数,企图逃避税收。《报告》称,如果说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重点在于“放水养鱼”,那么,规范和完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和管理的目的就在于,不至于养“野鱼”,要在科学合理的税收法律“笼子”里让小微电商企业规范、健康地成长。(中新经纬APP)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键词:税收小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