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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到2020年在再生资源利用等领域制修订300项标准

2017-05-26 10:35:29    工信部网站  参与评论()人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

工信部节[2017]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现将《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行动计划(2017-2019年)》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5月19日

(联系电话:010-68205369)

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行动计划(2017-2019年)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推进实施《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工业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充分发挥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的规范和引领作用,促进工业企业能效提升和绿色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16号)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加强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工作的必要性

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是依法规范工业企业用能行为、推动工业节能和绿色发展的重要依据。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推动出台了《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工信部联节〔2016〕304号)、《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国质检标联〔2016〕396号),结合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的需求,印发了《工业和通信业节能与综合利用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工信厅节〔2014〕149号),不断加大标准的制定、宣贯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在标准制修定方面,制修订了400多项单位产品能耗限额、产品能效、水效、再生资源利用等标准,初步形成工业节能和绿色标准基础。在标准实施监督方面,通过加强标准宣贯,落实强制性能耗限额和产品能效标准,推动企业淘汰低效设备,采用高效节能、节水技术工艺产品,开展重点用能行业能效对标达标活动,树立节水标杆企业,规范再生资源利用,不断提升工业能效和绿色发展水平。在标准宣贯工作基础上,通过加大工业节能监察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支撑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等重大政策落实;通过实施基于能耗限额标准的阶梯电价政策,倒逼企业节能降耗、降本增效,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这些工作的开展,有力地推动工业企业能效提升和绿色转型,为超额完成“十二五”工业节能目标任务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