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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三部门发文支持农村电商 鼓励PPP模式发展

2017-05-19 15:55:17    中新经纬  参与评论()人

资料图

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19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决定2017年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鼓励各地优先采取股权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支持方式,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

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到,2017年,在全国培育一批能够发挥典型带动作用的示范县,电子商务在便利农民生产生活、助力扶贫攻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示范地区电商服务站点行政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覆盖率均达到50%左右,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电商培训人数3000人次以上。西藏、青海、新疆、内蒙古等省(区)受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可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目标。

2017年,综合示范工作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具体范围包括: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以下简称国家级贫困县,已支持过的县除外),纳入国务院《“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中的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左右江、大别山、陕甘宁、川陕、沂蒙等重点贫困和欠发达革命老区县(以下简称革命老区县,市辖区和已支持过的县除外)。鼓励集中连片贫困地区采取地级市整体推进的方式开展综合示范工作。

文件还提到了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和重点,鼓励各地优先采取股权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支持方式,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第一,聚焦农村产品上行。支持农村产品的标准化、生产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县、乡、村三级具有服务农村产品上行功能的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村产品上行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关键词:财政部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