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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个人征信覆盖面促进统一征信平台建设

2017-05-19 09:40:35    搜狐媒体平台  参与评论()人

建言献策

陈华刚

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中指出,“要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推动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推进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到2020年,实现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

目前我国真正起作用的还是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个人征信在最初上海试点的基础上不断地发展完善,从2006年全国统一个人征信系统建成至今,为商业银行等机构提供了良好的信用基础和风控评价基础。现在个人征信系统采集的信息覆盖个人贷款、信用卡、担保等信贷信息,以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社会保险缴存和发放信息、车辆交易和抵押信息、法院判决和执行信息、税务信息、公用事业缴费信息、个人低保救助信息、执业资格和奖惩信息共计8类公共信息。

但随着近两年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双创”正在推动整个金融业乃至全社会发生深刻的变革,顺应金融科技的发展,个人信用基础架构也暴露出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第一,个人征信报告信息主要还是信贷信息,信息采集中公积金缴存和社保占了90%。在当前的互联网科技发展特征下,网购、社交、共享经济等非金融信息覆盖不足。查询公开资料显示截止到2014年,征信系统中有5亿人属于“有数据无信贷记录”。但对应的我国活跃的网购用户却超4亿,微信活跃用户超8亿。海量的互联网平台数据、个人社交平台数据可以很好地利用挖掘,补充个人征信数据。

第二,个人征信数据主要还是用于传统机构放贷分析,但在全国没有统一平台提供统一信用等级,也没有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P2P、电商等都发布自己的个人信用标准,各占山头。距离2020年的“实现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目标还有一段差距。

第三,市场上有“征信”字样的公司很多,但有的实际是“风险咨询”服务,老百姓很难分辨。

为完善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建议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改进:一是扩大信息覆盖的服务人群。当下90后甚至于00后将会逐步成长为下一阶段社会信用的主力军。“新兴一代”严重依赖互联网设备,喜爱网购,年轻且崇尚自由职业,现有的征信范围不能完全反映,会造成这部分人的信用数据缺失。因此,建议人行征信系统考虑尽快将网购数据和个人社交数据纳入个人征信数据平台数据库,扩大信息覆盖人群,夯实个人信用基础。

关键词:征信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