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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体产业停牌 大股东再谋控股权转让

2017-05-18 10:09:13      参与评论()人

证券时报记者 于德江

中体产业(600158)5月17日晚间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下称“基金中心”)拟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可能涉及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经申请,公司股票自5月18日起连续停牌,最长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基于基金中心的国有股东身份,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 19 号)的相关规定,此次股份转让尚需报国家体育总局及财政部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基金中心隶属于国家体育总局,中体产业也是国家体育总局旗下唯一的上市平台。基金中心当前持有中体产业1.86亿股,占总股本的22.07%。

去年底,中体产业就曾因基金中心筹划转让控股权而停牌。当时,基金中心公开征集受让方,并开出4个条件,受让方需设立三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有明晰的经营发展战略;具有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和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能力;拥有优质资产,且需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注入中体产业。

4个条件看起来比较宽泛,选择面较广,但基金中心仍未觅得如意的受让方。

今年2月9日,中体产业揭晓意向受让方名单:分别为乐视体育旗下公司乐体安鸿、中信集团控制的鹏星船务、刘益谦旗下的新理益集团,以及与国家体育总局业务联系密切的翔明体育。各意向受让方代表的各路资本行业跨度较大、地域分布较广,且持有的资产属于不同行业、实际经营地分布在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多地。

中体产业4月16日晚间披露,由于在控股权公开征集过程中,意向受让方未能达到第一大股东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的公开征集条件,未能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基金中心一心想要转让控股权事出有因,而其曾经做出的资产注入承诺一直未能实现,之后新增承诺转让所持股份,最后期限就在今年8月份。

2006年12月,中体产业还在股权分置改革期间,基金中心承诺,在未来适当的时机,将可提供的优质资产尽可能优先注入中体产业。这项承诺拖延了8年,到了2014年8月,天津证监局认为上述承诺事项使用了“适当的时机”、“尽可能”等模糊性词语,没有明确的履约期限,违反了有关规定,对基金中心采取责令公开说明的监督管理措施。

2014年8月22日,基金中心对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事项做出说明,称将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转让所持中体产业公司全部股份,由受让方履行承诺事项,转让股份收益按国家国有股权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此项工作三年内完成。按此计算,基金中心需在今年8月22日之前完成股份转让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