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华宸信托回应:公司经营不受实质性影响

2017-05-18 10:08:03      参与评论()人

证券时报记者 胡飞军

实习记者 黄梅芳

近年来,举步维艰的华宸信托在努力探索自身经营,改变行业垫底困境中,无奈又遭遇高普宾如此“挖坑”的员工。

昨日,华宸信托对证券时报·信托百佬汇记者回应称,高普宾案件发生后,该公司立即启动了风险排查工作,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后续将根据投资者受害情况进行协商解决,预计未来该公司仍会支付一定赔偿金额,但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高普宾犯罪手段隐蔽

“我的合同里面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和信托业务专用章都鉴定是真的,只有财务专用章是假的。”投资者章进(化名)表示,“一个员工能拿到三个章,卖了两年多假信托都没被发现,作为金融单位风险控制和管理方面不得不说存在比较大的问题。”

对此,华宸信托表示,高普宾的犯罪手段较为隐蔽,主要是通过私刻印章、伪造相关文件等手段,部分犯罪行为可能在公司办公区域的个别办公室、会客室内进行,不易被察觉,而且被害人在和高普宾办理所谓“信托受益权转让业务”时,也未到公司管理部门和营业场所了解、核实情况,更增加了公司发现高普宾诈骗行为的难度。

华宸信托解释称,高普宾合同诈骗案的发生,说明公司确实在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但现在已经整改完毕。

“根据刑事判决书查明的事实,高普宾合同诈骗案件的发生,主要原因是高普宾通过私刻公司印章、伪造相关文件等手段对被害人实施了诈骗行为。”华宸信托对记者回应称。

华宸信托还表示,由于高普宾盗用了公司部分已经加盖好印章的空白合同书、资金缴款收据使用,所以部分被害人持有的相关文件存在印章真实的情况,其它虚假印鉴均是高普宾私刻,被害人持有的相关文件上大部分均是由高普宾加盖了其自己私刻的假章,“高普宾一个人盖到公司三个印章”并不属实。

记者注意到,去年3月31日,内蒙古银监局对华宸信托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主要缘由为“内控管理混乱违规经营”,行政处罚依据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内蒙古银监局的这个处罚,实际上主要就是针对高普宾案作出的行政处罚。”章进对记者表示。

对经营无实质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