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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核查新能源车闲置、虚增车价骗补:不配合车企将进黑名单

2017-05-18 09:37:31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据广东省发改委官方网站消息,依据《关于加强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省级补助资金核查工作的通知》(《核查通知》),各地市需要开展针对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省级补助资金的核查工作,并于5月17日将相关情况上报给广东省发改委。

一位接近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的人士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广东地区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地方财政补贴涉及省市县三级,目前全省范围内补贴已经完毕,仍有部分市县尚未全额发放。

《核查通知》显示,本次核查的要点为新能源汽车终端客户车辆是否存在闲置,以及虚高车价骗取地方补贴两方面的问情况。

《核查通知》明确要求,各市要核查非个人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作业类专用车除外)截至2017年4月30日的行驶里程。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拿到的申报信息表显示,有关方面需要填写车辆纯电续航里程、行驶里程、车辆价格、涉及升级补助资金、买方是否已付清款项等内容。

《核查通知》还称,针对存在10辆以上行驶里程不超过1.5万公里的,进行大批量采购的车主单位,需要逐家报告包括公司性质、法人、主要股东、公司车辆总数、司机数量、涉事车型及相应行驶情况等一系列更为详细的信息。

据了解,2016年底新能源汽车中央补贴政策做出调整,对非个人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提出3万公里运营后才可获取补贴要求,以此规避谋取补贴却闲置车辆的现象。

此外,广东省发改委还将虚高车价骗取地方补贴的现象列为核查范围。

《核查通知》要求各地核查2015年6月15日之后,本地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同类车型在兄弟省市的售价。同类车型要求经销商或生产厂家提供10张以上的2015年6月15日之后的同期销售发票作为佐证。

同时,广东省发改委还提出建议,针对拒不提供材料的经销商和厂家,或将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黑名单。但并未提出针对上述违规事项的公司,将采取怎样的具体措施。

若根据2016年9月8日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地方预决算公开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通报》,针对“关联方及经销商闲置”车辆,将暂缓省补,待中央财政补贴清算后再予以补贴;对于“终端用户(不含租赁公司类)闲置”的车辆,将暂且以省补的50%补贴,1年后若满足利用率标准则拨付余款,若仍限制,则将取消省补资格,并追回上述省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