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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白沙县限购新政:禁止期房转让 限制现房转让

2017-05-17 15:20:38    中新经纬  参与评论()人

资料图

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17日电 5月17日,海南省白沙县出台新的限购政策,规定非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禁止商品住宅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住宅和产权式酒店客房再行转让。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新购买的第2套及以上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

据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白沙县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新政自5月17日起实施。

一、实施住房限购政策

(一)在白沙县域范围内,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二)在白沙县域范围内,暂停向在海南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

(三)对在海南无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白沙县购买住房的,需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前在海南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

(四)本县引进的各类人才,其家庭可在本县购买1套住房。

以上所称住房包括商品住宅、产权式酒店客房、符合转让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含新房和二手住房。商品住宅包括普通住宅、高档公寓、低层住宅和酒店式公寓。

二、禁止期房转让和限制现房转让

禁止商品住宅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住宅和产权式酒店客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住宅和产权式酒店客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之前,县房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手续;不动产登记申请人与网签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不动产登记部门不得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本通知印发后,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新购买的第2套及以上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 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三、提高产权式酒店经营比例

关键词:白沙县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