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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进一步加强调控:新购住房3年内不得转让

2017-05-13 20:09:16    财联社  参与评论()人

财联社13日讯,南京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1.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加快土地供应节奏,2017-2021年全市计划供应5150公顷,年均计划供应量比2016年增加47.1 %。

2.对未按时开竣工、闲置、故意囤地等违规行为,一律采取收取违约金、征收闲置费、收回土地、限制参与市场竞买等处罚措施。

3.提高土地市场准入门槛。

4.调整优化土地出让方式。土地出让时,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停止竞价,改为竞争保障性住房面积,面积最多者竞得。

5.加大人才安居房供给。

6.购房人新购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3年内不得转让。

7.指导开发企业按照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合理申报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

8.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代理销售机构应当严格落实购房实名制。

9.加强二手住房交易管理。

10.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

关键词: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