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监管细究主业“疑点” 两公司IPO被否

2017-05-11 10:40:08    上海证券报  参与评论()人

5月10日,有四家公司的IPO申请过会,但另有诺特健康、宝兰德软件等两公司IPO上会遭否。从发审委询问的重点来看,合作经营方式存疑、业务收入增速等“关键点”可能是导致两公司未能过会的主要原因。显示了监管部门对拟IPO公司经营质量、业绩成色的严格要求。

合作方式涉嫌违规

发审委对诺特健康的询问,主要集中在该公司与医疗机构的业务合作方式有多处存在违规嫌疑。

诺特健康招股书申报稿披露,其合作包括:由医疗机构相关科室专业人员和公司营养顾问共同对患者进行健康宣教、提供减重咨询;公司人员与医院健康检查中心及相关科室的人员配合,在就诊人员中筛选目标客户,开展相关项目或干预服务;医疗机构的营养科室、药房或附属机构等,向公司采购营养干预食品(含体重管理服务)后提供给终端消费者,公司给予医疗相关机构销售折扣或结算服务费用。此外,部分合同约定,公司可使用医院的名称、字号,并确保医院每月最低销售收益分成,以及检测费分成等。另外,公司又特别说明,不存在占用医疗相关机构的场所提供产品、实施服务的情形。

对此,发审委要求诺特健康说明:上述行为否符合《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营养顾问在医疗机构提供服务是否违反有关规定;在共同宣教过程中,患者如何对营养顾问和医疗机构的专业人员进行识别。

此外,在阐述其主营业务体重管理服务“不属于医疗行为或医疗活动”时,诺特健康称,公司通过医疗机构对客户(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和引导”的方式获取业务,同时给予医疗机构一定的销售折扣,甚至由“医院向个人客户收款,扣除折扣后将剩余款项付给公司”;公司安排员工在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推广。

发审委由此要求诺特健康说明:公司在医疗机构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非医疗活动是否合法,医疗机构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非医疗活动是否合法,公司与医疗机构的业务合作协议是否因违法而无效。

此外,诺特健康在报告期内存在“POS机刷卡”中销售的最终客户与实际付款人不一致,营养顾问的离职率居高不下,国产和进口大豆分离蛋白的套餐销量与各年度国产和进口大豆分离蛋白采购量、领用量相对比例存在差异等诸多问题。

关键词:疑点I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