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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第三支柱养老金体系

2017-05-09 09:58:13      参与评论()人

证券时报记者 孙晓辉

昨日在“基金服务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专题研讨会”上,嘉实基金总经理赵学军表示,建立中国养老体系不能简单地效仿国外,同时也要考虑中国的国情,中国需要建立一个更适合中国国情、更面向未来的第三支柱养老金体系。

赵学军表示,当前中国养老体系的建设正处于重新进行顶层设计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很有必要理清一些重要的根本理念。其中,以下四点有待理清:

首先,个人养老要在养老体系中承担更重要的责任。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第一支柱基本养老金压力越来越大,而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覆盖面十分有限,主要依靠第一和第二支柱的养老体系不可持续。赵学军认为,应打破现行的养老观念,构筑三支柱养老体系,让个人对自身养老承担更重要的责任。建立以第一和第二支柱提供基本保障、以个人养老为核心的多层次养老体系,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养老问题直接负责,而不能主要依赖政府和企业。明确责任、明确角色,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第二,建立以个人养老金账户为核心的第三支柱体系。

目前的主流观点认为,中国养老体系的建立需要借鉴国际经验,但赵学军认为,不能简单效仿国外,要考虑中国的国情。“中国是追赶型的经济,它的利润边际非常低,在这样的经济体系下,如果要保持用工的相对灵活性,企业的成本就不能太高。否则过重的成本会使中国追赶型的经济完全丧失竞争优势。”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要建立以账户为基础的个人养老金保障体系,即第三支柱体系,同时考虑把第二支柱合并进第三支柱,形成以个人养老金为核心的体系,更适合当下中国作为追赶型经济的特点。

第三,公募基金行业应从卖方代理模式转向买方代理模式。赵学军认为,中国建立以个人养老账户为核心的个人养老保障体系,需要配套建立独立的投资顾问服务体系。“在中国6亿多的城乡就业者中,他们很多都没有选择投资的能力,所以一个账户体系应当配套一个顾问体系。”赵学军表示,对个人养老金账户进行咨询顾问,或者授权进行直接管理,是一种财富管理的概念。当前财富管理行业大部分产品销售行为都被销售佣金所驱动,是一种“卖方代理”的传统商业模式。新的财富管理模式首先应该是有好的顾问服务,不收取销售佣金、收入全部来自投资者支付的账户管理费的“买方代理”模式,才是符合投资者利益的最好制度安排。

第四,建立个人养老金投资合格的准入体系。赵学军认为,在个人养老金账户制度建设初期,应建立个人养老金投资管理机构和投资产品的合格准入体系,个人养老账户服务的机构应当是开放的,但应当是严格准入的。产品可以是公募基金,也可以是专门服务养老的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