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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散朱康军以身试法 证监会再出逾5亿的天价罚单!(2)

2017-05-04 16:43:13    金融之家网  参与评论()人

据查明,朱康军利用陈某明等42个人的49个账户,不仅包括自然人,还包括信托账户、公司账户操纵"铁岭新城"和"中兴商业"两只股票,在2013年9月9日至12月26日,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利用账户组,连续买卖“铁岭新城”的违法行为,在其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影响两只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在"铁岭新城"的72个交易日期间,朱康军控制的账户组达46个交易日,持股数量占该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10%以上的比例,占总交易日的63.89%;持股比例在20%以上的有34个交易日,占总交易日的47.22%。通过买入"铁岭新城"申报与卖出"铁岭新城"申报之间存在成交情况的有28个交易日,占总交易日的38.89%。

又在2013年1月4日至2014年5月26日,以类似手法连续买卖“中兴商业”。在"中兴商业"共有的332个交易日里,朱康军控制的账户组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有82个交易日,占总交易日的24.70%。通过买入"中兴商业"申报与卖出"中兴商业"申报之间存在成交情况的有67个交易日,占总交易日的20.18%。

而这两次交易分别获利约1.797亿元和8802万元。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操纵证券市场”规定,针对朱康军操纵股票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朱康军违法所得2.678亿元,并处以2.678亿元罚款。

通过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铁岭新城和中兴商业让朱康军在2013年到2014年两年里,轻松获利2.7亿。而三年后的天价罚单,也让他几年来的冒险所得不仅一夜归零,还被罚2.678亿元。

证监会认为,朱康军在涉案交易中的操作手法,已经具有明显的操纵意图,且其涉案的操纵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行为均服务于这一不法目的。虽然朱康军在听证中申辩理由:因看好“铁岭新城”和“中兴商业”的投资价值而交易,并不存在意图通过连续交易或者自成交来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进而误导其他投资者决策以获利的主观故意,但证监会认为朱康军提出的辩解理由缺乏证据支持,也与已查明的事实不符,因此不能成立。

现年49岁的朱康军,浙江省仙居县白塔镇人,大学学历。曾任浙江涌元资产管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目前共担任5家企业法人代表,除了杭州锦亮,还包括:杭州跃州物资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隆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仙居县正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君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与上述身份比起来,朱康军“巅峰”时期,还曾在2014年1月14日担任过上市公司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02012,凯恩股份)母公司凯恩集团董事长一职,但仅做了5个月的董事,凯恩股份公告便称,朱康军“因个人原因”请辞。

其实,早在2016年4月21日,广东证监局曾发布过对朱康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朱康军因为存在对强制退市第一股“博元投资”内幕交易行为及超比例持股为披露的违法行为,被罚90万元。不过,在这一交易中,朱康军并未因为内幕交易而获得盈利,在这宗违法买卖中,朱康军反倒因为配资问题,合计巨亏了1.0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