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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两孩后生育保险咋调整:试点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2)

2017-05-03 10:06:23      参与评论()人

因此,此次合并实施试点,不涉及生育保险待遇政策的调整,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也不会变,更不会降低。

不光报销生育医疗费用,还有生育津贴

职工所享受的生育待遇,都有哪些?

很多参保职工首先想到的是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即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的确是生育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过,支出更大的一项,是生育津贴,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占到生育保险基金支收的60%以上。生育津贴是对工资收入的替代,由基金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支付期限一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不少于90天。

“给予参保者生育津贴,体现了生育保险设立的初衷。”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储福灵说,生育保险的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有关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无法工作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险,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并使婴儿得到必要的照顾和哺育,是国家和社会对女性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爱护。

储福灵表示,曾有很长一段时间,女职工生育期间的产假工资和医疗费用都由用人单位负担。为了降低成本,部分企业在招用员工时,往往倾向于排斥女性,造成女性的平等就业权受到侵害。建立生育保险,明确不论男女职工、是否生育,都要参加生育保险,就把女性生育负担由用人单位责任转化为全社会的责任,平衡了用人单位负担,也减轻了用人单位招用女性的成本,有助于消除就业时的性别歧视。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女职工因生育而暂离岗位的情况将有所增加。明确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离岗期间的收入,对于女性平等就业具有积极意义。”储福灵说。

基金运行平稳,覆盖面扩大后将更充实

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与出生人口的增加,必将带来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增长。

人社部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生育保险参保1.84亿人,当期基金收入519亿元,支出527亿元,累计结余676亿元,全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808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