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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将“老赖”列为日常监管重点(3)

2017-05-02 14:32:53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6月前落实“老赖”惩戒实施细则

方案指出,各相关司局、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应纳入未纳入、违法纳入以及未按规定屏蔽、撤销失信被执行人等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协助各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协助执行职责。强化对协助执行工作的考核和问责,对协助执行不力的单位要予以通报和追责。要将落实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情况纳入党内“两个责任”范围,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对有关单位和领导干部干预执行、阻扰执行、不配合执行工作的行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方案称,各单位要根据行业特点,抓紧制定出可操作的失信被执行人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完成任务时间表、路线图,并确定专门机构、专业人员负责统筹督促检查,确保2017年6月前落实到位。加快失信惩戒软件的开发使用进度,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嵌入单位管理、审批、工作系统,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监督、自动惩戒。

方案还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人才、资金、设备、技术等方面的保障,逐步完善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机制,不断优化政务工作流程,健全政务服务功能,增强服务能力。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建立常态化、经常化的督促考核制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