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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金第三方已瞄准各网贷平台 或成捞钱黑手(2)

2017-04-28 11:54:41    花卷财团  参与评论()人

提倡网络言论自由,但这种自由是在遵守网络传播信息在法律规范框架下的自由,并非无边无际,无拘无束;否则就会异变成“捞黑钱”、“吹黑哨”的非法舆论工具,会对网贷平台产生较大的破坏力,极不利于互金行业的健康成长,其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一则,传播抵毁网贷平台的虚假信息,为一些居心叵测的人员提供了谋取非法私利的工具,打开了敲诈勒索泛滥闸门。

二则,会破坏网贷行业发展应有的市场规则,从运营、品牌等方面制约了网贷行的发展,最后会葬送整个互金行业大好发展前程。

三则,会误导投资人在网贷平台上的投资决策,平台资金流动异常,不利网贷业生态形成。

四则,增加了网贷平台经营成本,因为网贷平台被虚假信息误伤之后,需向发布不实信息的门户网站公关要求删帖,增加营运成本,让不少网贷平台难堪重负。

五则,由于负面舆情会让不少中小网贷平台因客源流失而陷入经营困境甚至关门倒闭的危险,使网贷资金撮合能力降低,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能力也随之减弱;如果网贷平台因负面舆情而关门,则必然让企业融资渠道减少,增加了企业融资难度。

六则,会误导政府机构对网贷监管方向和态度,如果政府监管部门根据门户网站发布的不实信息进行监管,一方面会增加网贷监管成本,透支监管力量;一方面又会影响监管当局对网贷的监管政策取向,甚至会偏离对网贷平台监管方向,对整个网贷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显然,政府到了对门户网站进行“清理门户”和净化生态环境的时候了。从现实看,需从两方面努力入手:

其一,对互金行业门户网站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清理整顿,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认真审查和严厉打击,提高发布信息内容真实性的法治威慑力。政府网管部门应建立协作工作平台,联合网贷机构对互金行业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监管,形成监督合力。同时,将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真实性纳入法治轨道,对故意发布虚假欺诈信息或钓鱼信息,除追究经济责任之外,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将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推向健康轨道,为网贷业发展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其二,建立社会立体监督体系,对发布虚假信息或欺诈信息形成全社会高压打击态势,不给违法乱纪者任何可乘之机。加强宣传引导,形成一个网贷投资人自觉、网贷平台自信、门户网站承担责任、政府重视监管的信息发布管控体系,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全程监督,建立监督举报机制,让发布虚假欺诈信息成为“过街老鼠”,无处遁形。如此,则互金行业门户网站才有可能真正成为信息发布的“圣地”,网贷平台顺利成长的社会环境便可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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