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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现场检查近千家私募 违法机构集团化经营露头

2017-04-26 09:21:08      参与评论()人

证券时报记者 江聃

昨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在京召开。

证监会打非局副局长刘云峰在发言中表示,当前私募基金领域存在非法增信、非法集资特征突出、违法机构集团化经营等特点,证监会作为成员单位,通过风险监测、检查执法、投资者教育等措施,坚决防范证券期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将非法集资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据介绍,证监会牵头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及平台融资者非法集资、非法公开发行股票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开展私募基金风险排查。目前已对近千家私募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共作出行政处罚8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161家,立案稽查或者将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或地方政府62家,基金业协会启动失联公示程序270余家。

私募非法集资三大特点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排查非法集资风险,一直以来都是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证监会通过风险排查和现场检查等手段发现了多起私募基金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事件,涉案规模从几千万元到数十亿元不等,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浙江、湖北、深圳等地区。

刘云峰表示,目前,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的非法集资风险隐患较小,但私募基金领域存在一定风险隐患。私募基金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事件主要有以下三大特点:一是滥用登记备案信息非法增信。不法机构利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身份,故意夸大歪曲宣传,误导投资者,借助合法经营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二是非法集资特征突出。存在承诺保本保收益,甚至是高额回报;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投资门槛低,期限错配,募新还旧;突破或变相突破法定投资者人数限制等问题。三是违法机构集团化经营。集团内部互联网金融、P2P、众筹、小贷、私募基金等业务相互交织,单从私募基金业务本身难以看穿其非法集资本质,违法行为隐蔽性、风险传递性更加突出。

证监会加强风险排查

刘云峰表示,证监会不断健全完善法规制度,规范经营机构的经营行为,加强风险排查和投资者教育工作。

制度方面,证监会陆续出台了《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操作指引等规章制度,为证券期货行业防范和监测非法集资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

风险防范及处置机制方面,证监会加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日常监管,持续督导各证监局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统筹各方监管力量组织开展资产管理、互联网金融和“两个加强 两个遏制”回头看等多项检查组合拳;下发了《关于加强私募基金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私募基金监管协作工作指引》等工作制度,强化私募基金行业风险监测,提高行业风险和问题的发现处理能力;加强私募基金行业自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