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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儿童座椅网上热销 律师:出事须自担责(2)

2017-04-23 08:03:54    中新网  参与评论()人

“拿我的手机扫码,直接把手机带到补习班,回来时再扫码骑共享单车。”陈女士说,意识到这样做有危险后,已经和儿子说明今后不能骑共享单车上马路。

荔湾街头,小学生在骑共享单车。 实习生张帆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邱伟荣 摄

学校:已反复向学生家长强调安全问题

朝天小学校长孔虹告诉记者,她对共享单车的问题关注已久,目前学校已经通过班会课、家长会、致家长信等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多次强调了交通安全问题。

“这需要学校、家长、社会多方联动,如果家长不注意这些问题,不向孩子强调,甚至放任孩子,这个问题就很难解决。”孔虹说,学校还专门为此举办以共享单车为主题的辩论会,希望孩子能够全方位思考共享单车的利弊,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了解12周岁以下儿童不得在道路上骑自行车的规定。

多名教育界人士表示认同孔虹校长的观点,但是出了校门,学校就很难监管,希望社会和家长可以联动,特别是有些家长,不要给孩子扫码骑车。如果真的要骑车,尽量选择小区道路、城市绿道或可以骑单车的公园内,还要“告诉孩子礼让行人注意车速”。

律师:监护人应不允许未成年人骑行上路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骑行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如果小学生骑共享单车发生事故,责任由谁来承担?

广州律协民事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马锦林律师表示,针对未满12岁儿童不允许骑行上路这一问题,共享单车平台应做足相应的提醒警示义务。比如:注册时的身份审核、骑行扫码时的提醒、在单车醒目位置标注相应的警示等。监护人应不允许未满12岁的儿童骑行上路,不应提供手机或采取其他授意行为允许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若未成年人在使用共享单车的过程中发生伤亡的,共享单车平台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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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座椅出事须自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