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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严查非法转基因种子:不让一粒下地

2017-04-20 17:33:08    黑龙江省种子管理局官网  参与评论()人

关于进一步严禁非法转基因种子市场销售种植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种子管理处、站、农业综合执法机构:

2017年4月12日,全省大米网营销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哈尔滨市召开,省农委王金会主任做了重要讲话,代表省政府对严禁非法转基因种子销售、种植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李世润副主任4月11日在全省加强种子市场监管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做了总体安排和部署。为落实王金会主任和李世润副主任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对非法转基因种子的监管力度,现要求如下:

一、严格落实种子市场监管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种子管理机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为监管非法转基因种子流通种植的责任主体;市(地)级种子管理机构既是监管的责任主体也承担着对辖区内县(市、区)的督导责任。各市(地)、县(市、区)要层层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查处非法转基因种子执法力度。

二、各地要继续加大对非法转基因种子检查的力度,下沉工作重心。开展地毯式排查,既要检查种子经销业户,又要进村入户,倒排倒查,不放过非法转基因的任何一条线索,追踪溯源,一查到底,力争不让一粒转基因玉米种子下地。

三、对销售非法转基因种子违法行为要依照法定程序严厉查处并在法定时限内结案上报。同时,对违法企业不论违法情节轻重,一律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四、种子管理机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自查工作疏忽大意,对本辖区非法转基因种子查而不实,“走马观花”,被上一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其辖区内非法转基因种子销售、种植问题较突出,发现有大范围多点次销售非法转基因种子现象的,要追究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失察责任。

五、各地要对举报非法转基因种子销售、种植的要给予奖励,对举报重大非法转基因种子案件者给予重奖。

六、要告知广大农民,购买种植非法转基因种子一经发现,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有关条款处理。

七、各地要及时汇总、总结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确保把严禁非法转基因种子销售、种植工作落实到位。

黑龙江省种子管理局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