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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清辉:坚持分红公司应享受再融资方面的优惠政策(3)

2017-04-14 09:42:50    宋清辉  参与评论()人

但《证券日报》记者发现,在上述21家长期不分红的上市公司中,有5家上市公司目前还是有“余钱”的。

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解释不分红的原因大多是因为“未分配利益为负值”,因此,公司没有分红计划。但记者整理同花顺统计数据时发现,有5家自上市起至今未分红的上市公司截至2015年年底的“未分配利润”数值在一亿元以上。

以山东路桥为例,公司2016年的未分配利润已经累计达到了10多亿元。从公司近4年的未分配利润数值来看,山东路桥2013年至2016年的未分配利润分别高达9.84亿元、12.66亿元、16.09亿元、19.94亿元。

山东路桥除了未分配利润年年增长外,公司从2013年至2016年的净利润也是年年递增的态势,分别实现2.61亿元、3.11亿元、3.77亿元、4.3亿元。可以说,公司的业绩情况良好。

此外,1994年上市的中国天楹也从未有过现金分红。记者查阅公司近年来的“未分配利润”发现,公司未分配利润仅在2013年为负值。此后,2014年和2015年,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皆转正值,分别为3.05亿元和5.11亿元。

对这些多年一毛不拔的“铁公鸡”,证监会近日表示,对具备分红能力而不分红的公司进行监管约谈,督促相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切实履行责任,支持上市公司履行现金分红义务;结合严格“高送转”监管开展专项检查,对未按规定和公司章程分红的公司,依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同时,在对公开发行证券设置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研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设置现金分红条件,强化监管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