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一带一路”的中国企业众生相(8)

2017-04-07 15:04:15    企业观察报  参与评论()人

相对于政府的明刀明枪,当地民企的“明抢、诱骗”也让走出去的企业有苦无处倒。

3月24日,“中亚新视野”微信公众号一篇《警示:出口伊朗不推荐合作企业名单》文章,罗列了11家中亚地区伊朗国家民企,收到货款不发货,或收到中方企业商品不打货款,造成各种损失,从1.8万美元至30万、300万美元不等。

还有一例,一个中国企业在吉尔吉斯斯坦开中餐馆,中国老板占70%股权,当地一家企业30%,后因生意特别红火,当地企业老板无条件提出要增加股权至40%,不答应就整天找人在餐馆闹事。得逞之后,事隔几个月再要求增至50%股权,实在没办法中国老板关门走人。

“中亚一些国家的当地民企,在与外来投资者合作前期,只会要求入干股,后期稳定后,就会敲诈勒索。”上述银行吴姓人士表示,外来投资者,无论从法律、人脉资源还是其他,都无法制衡当地的强势人物。

无论是哈萨克斯坦、伊朗还是吉尔吉斯斯坦,都只是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发展中国家多面恶劣投资环境的其中一面。

“风险是不可避免的,没有风险就没有收益。”陈兴动表示,部分发展中国家存在很多制度性、政治性、地缘性障碍,新官不理旧账的情况都很严重,还有宗教文化、法律、投融资抵制等,这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

在商言商,如果中国企业投资风险过高,无论如何都不能去。陈兴动一再如是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