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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老虎”吴周春为“盟友”投标铺路,合同额超17亿元(3)

2017-04-06 09:41:52    陈磊/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吴周春视贺某为“铁杆盟友”,甘心为其在电力系统内牟取巨大利益铺路搭桥。据统计,仅在广东电网招标的物资供应这一块,4年内,贺某及其企业获得的采购合同额度就达17.19亿元。当然,贺某也成为了吴周春不折不扣的“提款机”。

重庆市城口县人大原党组书记、主任于少东,则是老板们通过攀亲附友与其成了“好朋友”。

于少东在忏悔书中说:“在抓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我与老板们的接触渐渐多了起来。老板们的热情和对我的支持让我十分感动。”

“城口是个小地方,本地人之间或多或少都能扯上这样那样的各种关系。通过攀亲附友的交往,一些老板就与我们成了‘好朋友’、‘兄弟伙’。”于少东反思道,从此以后,他手中的公权力也自觉向“朋友”倾斜。

例如,在锰矿老板汪某因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后,他利用职务影响为汪某开脱减轻罪责。为此,汪某一次就送给于少东30万元。

黎平则是被“损友”拉下水的。

做生意的王某偶然间认识了黎平,随后,有意识地与他多接触。随着时间流逝,两人成了“朋友”。

王某在交往中发现,平时很难约到的“大忙人”黎平,对娱乐场所却乐在其中。王某动起了歪脑筋,频繁约黎平到某夜总会唱歌,并将包括邓某在内的不同女性介绍给黎平。黎平在声色诱惑面前,忘记了党纪国法。

为了获取更多的金钱来挥霍、包养情妇,黎平就想方设法牟取不义之财,此时,他的另一个“朋友”蔡某开始“鼎力相助”,截至案发时先后奉上贿赂款共计44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