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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高利贷乱象,民间借贷的水有多深?

2017-03-29 16:02:41    中新经纬  参与评论()人

胡敏(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中新经纬特约专家)

近期媒体关于民间借贷问题的曝光在持续发酵。笔者认为,需以此为契机,高度重视当前我国民间借贷的种种金融困境,坚决整顿金融秩序,严格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可能引致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面对高利贷乱象丛生,尽快整治融资性灰色市场

高利贷的背后,部分人将原因归结为中小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尚未很好解决。有分析数据佐证:我国目前拥有近7000万中小企业。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大型企业融资74.6万亿,资金成本6.8%;而中小企业融资23.5亿,资金成本在15%。尽管中央近年来三令五申也出台多个文件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问题,但中小企业融资难还是尚未迈过的坎。

尽管2016年末我国M2余额已经高达155万亿元,但在经济下行态势下实体经济资金回报率不高,大量信贷追逐的是赚快钱稳赚钱,造成资金严重“脱实向虚”。

再有资本本来就有趋利避害性,愿做锦上添花的事情,而难以雪中送炭。在银行对商业回报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信贷绩效考核越来越严的情况下,银行是不愿意给中小实业企业、制造业企业、劳动密集性加工性企业增加放贷的。这就客观上给民间高利贷提供了生存土壤。

但高利贷市场因为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对借贷者和放贷者而言,借贷者明知“复利陷阱”但可能为满足一时经营之需而抱侥幸心理“自投罗网”,放贷者本身亦携高利贷资本赤裸裸的剥削属性(马克思定义)任意“设局”。因为二者均为“利”来,在没有严格信誉机制的约束下,尽管可以经过多次利益博弈,但最终结果仍多陷入“囚徒困境”。马克思对此早有断言,其大意是,借贷者背负高额债务不断拖欠,放贷者会置任意道义于不顾侵吞小借贷者的所有剩余产品、生产资料乃至于劳动者本身。

需求产生供给,在还没有找到一个可以纾解民间融资之困的现实途径时,我们可能默许有这样一个融资灰色市场,但多少年来存在的以高利回报为诱饵的非法集资案件而事实上形成高利贷市场,已经有许多的教训,它破坏了金融市场秩序,也破坏了社会稳定。所以,在不断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征程中,政府对高利贷市场需尽早画上休止符。

面对民间借贷野蛮扩张,切实加强监管填补真空地带

金融活动本应秉持“卖着有责、买着自负”原则,但我国市场经济还不成熟,社会信用机制建设还有相当一个过程,特殊的国情决定了当今我国金融活动往往涉众者多,一个搏击眼球的“利益噱头”很容易吸收大量闲散公众资金,加上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出现,各种套路也以金融创新的面目出现,使得民间借贷市场风险点叠出。如近几年发生的泛亚、e租宝案,涉案资金分别达到400亿元和500亿元,涉及投资者分别达到22万人和90万人,还有不少打着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幌子出现的小额信贷公司、民间担保公司、P2P等类金融公司,以及结构化资管产品乔装打扮欺骗投资者事件屡有发生,酿成局部性金融风险。

仅就民间高利贷猖獗而言,目前其尚游离于法律灰色地带,也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和监管力量,加之金融分业监管模式,使高利贷几乎成了“真空”地带,更由于缺乏前瞻性监管手段,不能防微杜渐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也助长了非法高利贷的野蛮滋长。

关键词:高利贷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