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6日讯记者万静记者今天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两部门联合发文称,自2017年4月1日起,将停止征收房屋转让手续费、婚姻登记费等41项行政性收费。其中,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5项,包括房屋转让手续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