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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整治房地产市场 一天之内5部门重拳出击

2017-03-22 21:35:09    第一财经网  参与评论()人

3月17日,北京市出台包括上调二套房首付比例、认房又认贷、缩短贷款年限等在内的一系列调控政策。今日(3月22日),北京市已有五部门发布消息,近日分别针对“过道学区房”、中介、房企以及房地产网络媒体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展开行动,重拳整治房地产市场。此外还发文,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非京籍纳税从5年改成连续60个月。

北京地税局、住建委: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

22日晚间,北京市地税局、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

据公告,“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的纳税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根据其适用的计税期间,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或上一季度)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或20个季度)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述政策执行标准自2017年3月22日起执行。

北京住建委、规划国土委:抑制恶炒学区房乱象 不动产权证将记载“通道”

据新华社22日报道,北京市住建委会同规划国土委近日颁布新政,治理“过道学区房”。通知规定,对于“过道”将在不动产权证附记栏中予以记载,该通知自2017年4月10日起执行。

通知规定,严格依照规划许可内容和不动产权登记证明记载的房屋平面布局进行测绘成果审核和不动产登记,严控住宅平房一间擅自分割为多间的行为。

“过道学区房”事件起因是在2016年6月,某购房网站上出现标价150万元的学区房却并非房屋,只是一条供院内其他住户进出的过道。中介声称不能居住,但可落户,天价过道引起不小关注。

北京发改委发布提醒书:房企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北京市发改委22日发布《关于规范商品房经营企业价格行为的提醒书》,提醒商品房经营者:

应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

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示、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购房者;

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北京市住建委:11家中介被责令关停

同日,北京市住建委网站消息,北京楼市新政实施后,市住建委执法部门严查房地产中介市场,重拳惩治问题房地产中介机构,新政实施第5天,市住建委已对138个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进行了检查。

在此次执法检查中,11家房地产中介门店因异地经营、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注销备案、责令关停。其中,唯家中介公司德茂小区店、辰明中介公司果园店被当场摘牌关停。

北京市网信办:依法约谈乐居相关负责人 规范房地产新闻报道

据北京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信公众号“网信北京”22日消息,近日,北京市网信办就乐居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登载自行采编的新闻信息等行为依法约谈网站相关负责人,责令网站立即停止违法活动并限期整改。

经查,乐居从业人员以“乐居深度记者”等名义开展应由依法获得《新闻记者证》的新闻记者方可从事的新闻采编活动;乐居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擅自通过“见地”栏目登载自行采编的时政类新闻信息,解读国家宏观房地产政策,严重违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条。

对此,北京市网信办向乐居下达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责令网站立即停止违法活动并限期整改。同时,北京市网信办相关负责人指出,属地提供房地产服务类网站和相关账号运营者要引以为戒,依法依规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