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财经频道 > 消费 >

收费高、体验差 房车租赁被指不规范(2)

收费高、体验差 房车租赁被指不规范(2)
2019-08-14 18:05:59 央广网

记者随后联系到这家租车公司负责处理此事的周先生。周先生表示,收取停运损失费是在合同中写明的。

记者:误工费在合同当中写了吗?

周先生:有合同。修车期间,车是不是不能租给其他客人了?她不认可这个钱,一分钱都不愿意给。

对此,刘女士表示,自己至今没有收到盖有租车公司印章的合同。记者查看刘女士出示的这份合同后发现,合同中只有刘女士填写的相关租车信息,连这家租车公司的名称都没有填写。不过在这份合同的“违约责任”中,确实写有“停运损失按日租金标准计算”的字样。

由于双方就是否应该收取停运损失费争执不下,租车公司暂时扣押了刘女士的10000元车辆租赁押金。与此同时,刘女士也要求在线旅游平台介入调解。

北京君众律师事务所律师芦云认为,租车公司存在合同不规范、实际服务与宣传不符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而停运损失费按照旺季价格收取也不合理,应该由双方协商确定。芦云表示:“确实造成损失的,应该收,但收的合理性需要结合经营者的合同、收费凭证、履行情况等证明经营者的损失。如果造成损失,该损失是不是1600元一天,要结合那个时候的情况去定,而不能依据现在的价格定,这样法律才会支持。”

(责任编辑:任宪奎 CF001)
关键词: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