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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揭营销套路:一些赠品属“三无”过期商品

2018-06-12 09:09:09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一些赠品属“三无”产品过期商品 商家称不对赠品质量负责

业内人士揭赠品营销策略背后陷阱

买手机赠保护套、买奶粉赠小彩碗、买皮鞋赠鞋拔子……现在不管是在实体超市还是电商平台,买东西送赠品已经是被商家广泛应用的套路。都知道是套路,但不是每个商家都能用好。

记者调查发现,有一些商家无视商业道德,用一些属于“三无”或假冒伪劣的小家电作为赠品,而且这些商家还言明:赠品是免费的,不在“三包”范围之内。商家此举意味着,赠品有了质量问题,甚至造成了后果,赠予的商家包括生产厂家不负任何责任。

是是非非

2017年年初,在北京工作的李丽娜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一款产品,页面标注赠送价值399元的电熨斗。“收到货后,我根据条形码去查询这个赠品,发现在一些电商平台最低只要27元就可买到,甚至属于‘三无’产品,整个商品的里里外外都没有任何中文”。

无奈的李丽娜只得先向工商部门投诉,然后举报了这家电商平台,“但由于找不到发票,这家电商平台虽然让我退货,但要我额外支付差额。后来我咨询了业内人士,发现维权成本太大,因为要证明这个赠品属于‘三无’产品,而且还得证明网上那个标价27元的赠品是正价,太难了”。

有着同样无奈的还有北京的王先生。今年年初,他网购了一套某培训机构的公务员考试资料,“说好送电子版视频资料的,可是卖家要求确认收货后才发。我还没收到承诺的商品,他们怎么能要求我确认收货?然后我这么跟客服说,客服让我举报商家。我是举报了,但感觉可能没什么用。那个附赠的资料对我挺重要的,面对商家这种行为,消费者实在太弱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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