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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6月10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手机种树、走路捐步、一元购画……时下,互联网公益对很多人来说已不陌生。近日,民政部公示了第二批通过遴选的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美团公益、滴滴公益、水滴公益等9家互联网平台入选。截至6月1日,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增至20家。
从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施行,到2017年9月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上线,互联网慈善正逐渐走入专业规范的轨道。“人人公益、随手公益、指尖公益”既是一种生活方式,也日渐成为社会文明的一种新风尚。
信息传播快、筹款能力强、参与门槛低……在互联网给公益打开“另一扇窗”的同时,全社会对其公信力和透明度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针对个人求助、网络互助与互联网公益的区别,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解释称,个人求助是为了个人利益,往往是亲友生病或者有了危难,个人通过一种公开的渠道,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出一种呼吁,“能不能够帮帮我们”,这是一种完全为了个人的私利性求助;网络互助并不是公益性的。互联网公益只是慈善,比如要求机构具备资格,需要在民政部门登记,具备登记证书;另外,在公开进行善款的募集前需要经过审批,取得公开募集的资格证书,这样才能以其主体身份为一些公共利益而募集。在互联网公益平台,献爱心之人可以看得到募集的主体、用途,资金如何运用等,很多信息是披露的,能够让捐献者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的爱心到底献到了什么地方,是为什么样的群体进行的一些公益服务。但是对于个人救助,求助者在互联网发布信息时,互联网平台有提示说明义务,告知所有看到网站信息的人:“此为个人求助,个人求助信息的真实性由发布信息者个人承担,平台不会承担责任”。
今天(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40个部门和单位联合签订备忘录,共享慈善捐赠领域的红黑名单,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这标志着慈善领域正式纳入社会信用管理
通过违规开展评审等活动,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过去几年分别向企业违规收取费用431万余元和11万余元,日前被民政部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