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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买到过期食品拒绝高额赔偿:希望不法商家被依法严惩

2018-06-05 18:08:49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随后,王先生向天津市便民专线“8890”反映了他所遇到的问题,天津市和平区劝业场街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受理了王先生的投诉,并在上周为双方安排了调解。此时,商家管理层终于出现了,还提出给予王先生7000元的高额赔偿,但是王先生却并没有接受。他说,店家的管理层从见面到结束始终没有提今后在管理经营当中如何提高管理水平,怎么整改,“没有一句说‘孩子现在的身体状况怎么样’,上来就是她‘刚刚知道’,然后就是赔钱,那个态度让我特别反感。我的唯一诉求就是依法依规,加大处罚力度,严惩不法商家。”

消费者王先生还向记者提供了慢城蛋糕负责人马女士的电话,就门店是否销售过过期食品、与消费纠纷的解决进展及门店目前是否有改进等情况,对方都表示,公司有专门与媒体对接的人员,她本人不方便回复。

不过直到节目播出前,记者也没有接到慢城蛋糕方面的电话对相关问题进行回应。

此外,记者还联系到天津市和平区劝业场街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一位负责处理王先生投诉的董姓工作人员,了解事件进展。对方表示,目前此事已经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审理,处罚结果还没有下来。

董姓工作人员表示,“在没出最终处罚结果前不会透露案件审理进度以及工作流程,鉴于在这个举报中,他有投诉索赔的诉求,所以我们才为他组织的调解。《食品安全法》上明确规定除赔偿消费者所受损失之外,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赔偿,在此基础上为他们约定调解,但双方没有谈拢。后续处罚是我们对商家不法行为的惩治,但是最终处罚结果还没有下来,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消费者王先生表示,从自己购买到过期食品到现在,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维权的过程并不轻松,本来一家人就忙于应对高考,但是这个事情却又不得不牵扯不少的精力。王先生说,除了商家对于消费者投诉食品安全问题的漠视,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也让他觉得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想要维护自身的权益,在证据提供上处于弱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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