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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雇人排队引发“鲍师傅”商标之争 专家建议早注册、早使用、早维权

2018-05-28 10:54:43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北京5月27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网红糕点店“鲍师傅”前不久又出事了,武汉媒体调查发现,有一家挂着“鲍师傅”招牌的糕点店雇人排队,制造生意很火爆的假象。事件曝光之后,武汉市工商部门也展开调查,发现涉事挂有“鲍师傅”招牌的糕点店字号名称是武汉市江汉区创新食品经营部。为了提高整个店铺的知名度,它雇佣多人排队,造成客人很多的假象,误导其他消费者购买。

而一家“鲍师傅”出了问题,却引来了两家企业的声明担责。5月22日,涉事店面所属企业,一家注册有“鲍师傅”餐饮服务品牌的北京易尚餐饮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在网上就此事发布道歉声明,称对此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这只是一家店的行为,不代表其他店。而5月24日又有一家所谓的“鲍师傅”出来揽责,这一家是成功注册了“鲍师傅”糕点产品商标的公司,名字叫北京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它发表声明表示这是旗下加盟店所为,涉事的“鲍师傅”是山寨侵权店。到底谁才是“鲍师傅”?一个是注册了餐饮服务品牌,一个是注册了糕点产品商标,一个图片商标,一个文字商标,从法律法规而言,两家企业名字都叫“鲍师傅”,但注册内容和经营范围不太一样,这两家到底谁真谁假?怎么判定?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制研究会会长邱宝昌解释,这涉及到反不当竞争、商标侵权、企业的名称权和他人在先注册商标权的冲突问题。首先雇人购买,就是虚构交易量,虚假宣传使人做出错误判断。这在《反不当竞争法》第六条是一个禁止性行为,应当受到查处。一般是处以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营业收入超过5万元,将被处以5倍以下的罚款。其次,一般情况下商标是分类注册,如果“鲍师傅”注册食品类的商标和他人不在同一类,就不存在商标侵权;如果在同一类或者是使用别人相同商标或者近似商标,就是商标侵权。再者,现在是有一个企业名称,又有一个注册商标,且注册商标在企业名称出现之前已经注册,此时字号和注册商标发生冲突如何认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企业应该限期更名。另外,一个是图形商标,一个是文字商标,如果在同一类,需要判断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判断,一是从整体感官,二是从主要部件,三是从普通消费者注意力来看是否容易引起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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