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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本市,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办公楼、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娱乐场所、候车(机、船)室、餐饮场所、商场、宾馆等场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不过也明确说明:“盲人携带导盲犬的,不受本条规定的限制。”同样允许盲人携带导盲犬进入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但对于是否可以入住宾馆,也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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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无障碍服务应更人性化
记者谢克伟
晨报讯记者在《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里未查询到上述单位拒绝盲人携带导盲犬进入的处罚规定。这可能让一些场所由于缺乏制约,而对导盲犬的相关规定不予重视。
一名长期研究导盲犬规定的业内人士认为,允许盲人携带导盲犬进入宾馆,就是为了方便盲人在宾馆期间生活和开展活动,如果拒绝导盲犬入住,就失去了携带导盲犬进宾馆的意义。事实上,允许盲人携带导盲犬进入宾馆,却不允许同时入住既不符合逻辑,也与《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精神相违背。
该人士同时告诉记者,上海从2007年开始训练导盲犬,目前服役的导盲犬有36条。在导盲犬服役之初,由于大家不了解,常常发生导盲犬被拒绝进入公共场所的情况,但之后遭拒情况逐年减少,近两年上海很少发生过有关导盲犬遭拒进入公共场所的投诉。
对此,专家呼吁,关爱残疾人应该实实在在为他们打开方便之门,而不是应该设置重重障碍。酒店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服务应该更加人性化,而不是墨守成规。政府也应该在政策法规的制定上更加完善,从制度层面规范社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