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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租房陷阱:防租房诈骗 面谈核实再付钱

2018-04-10 09:30:43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于女士去邓某“公司”查询后才发现,邓某早已不在那工作,曾带她看的房子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进行转租。

2016年,朝阳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伪造证件骗房出租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批准逮捕。29岁的马某先以事先准备好的假身份证租下一套两居室,然后假扮房主在网上发布出租信息,以收取预付房租的形式实施诈骗。

马某为了骗取租房人的信任,还找人伪造了全套的房屋产权证、房主身份证等证件,前来租房的人邵某被马某以“押一付三”为名,骗走预付房租15055元。邵某搬家时惊动了真正的房东,两人找出马某分别留给他们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不同的名字下是马某相同的头像照片,两人赶紧报警。

提醒

多途径确定

房东真实性

曾经承办过此类“冒充房东诈骗”案件的法官提醒,骗子骗术多种多样,而且有一定“演技”,无论是房东出租房屋,还是租客租房,都不能轻信对方。尤其是租客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一定要注意查看房东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证件。有条件的话,最好到派出所或居委会、物业和房产部门咨询,以确定房东的真实性。

案例3

从中介处偷信息虚假租房

一个诈骗团伙,上网发布专门针对北京地区的虚假房屋租赁信息,通过预付押金或租金的方式骗取他人钱款,钱到手后立即消失。近期,石景山警方南下湖南邵阳地区,一举打掉一个利用虚假房屋租赁信息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目前,警方已初步核实案件60余起,涉案金额数十万元,5名嫌疑人涉嫌诈骗罪被石景山警方刑事拘留。

据嫌疑人黄某某交代,他去年底发现通过发布网络虚假租房信息方式可以“挣到钱”。考虑到一线城市需求量大、租金高,比较容易得手,于是就在某网站上专门针对北京地区,虚构房屋租赁信息实施诈骗。

虚构的房屋租赁信息,都是黄某某等人从北京的房屋租赁中介上剽窃来的,只是门牌号等信息略作改动,附随房源的室内装修等图片信息也都是网上下载而来。为了增强真实性,他们还亲自打电话咨询中介人员,了解房屋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及周边配套设施,以便回应租房人员的疑问。

当有人咨询房屋情况时,黄某某等人谎称自己不在北京,十天半月后才能回去,声称如果对方先缴纳部分定金,就可以先撤下网络平台上的房源信息,不再接受他人咨询预订。如果对方直接预付房租,就可以先让他人给钥匙提前入住。

对于缴纳过定金的租客,临近约定看房日期时,黄某某等人会再编出各种理由要求缴纳一部分押金,才可以给钥匙。一旦有人上当,或者有人索要定金,黄某某等人就立即将对方拉黑,从此失去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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