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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捆绑销售车险已成汽车服务业“顽疾”

2018-03-29 21:32:49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北京3月29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去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经销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供应商、经销商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者和售后服务。部分地方政府出台的新《消保条例》中对此也有明确规定:汽车经营者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使用其配套产品和相关服务,不得限制、指定保险公司和强制购买保险险种。但近期,记者调查发现,在各地汽车市场,依然有部分4S店强制捆绑销售车险或变相加价卖车。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17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汽车产品投诉情况分析》揭露了被投诉的主要问题,其中强制保险也“榜上有名”。由此看来,强制捆绑销售车险已经成为汽车服务业的“顽疾”。

河北消费者王先生去年11月份,在秦皇岛庞大信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新车,他介绍,买车时4S店要求他,想要买车,必须同时购买当年的机动车车险和4S店销售的玻璃、划痕险。由于此款新车仅此一家售卖,消费者无奈为买车只能“打包”带上保险。王先生说:“我只能接受他们家的条件,在所谓的协议书上签我自愿购买他们家出售的两款保险,他们当时跟我说的是玻璃、划痕险,后来签的是《划痕修复协议》,800元钱。”

买车后,王先生对这件事一直耿耿于怀,提车回家没多久,他开始在网上搜索查找相关的法律法规,再三确认强制搭售保险属于违法行为后,他立刻要求4s店返还被强制消费的钱款。但至今没有得到答复。

王先生说:“今年3月7日,我给它写了一个书面的东西,交给他们销售经理。公司强迫我购买保险,我第一要求他们道歉;第二要求他们返还我相应的钱款;第三要求他们赔偿。它明确跟我说,我们有律师,你找我们律师吧。”

王先生介绍,在这之后,他本想向工商等部门投诉,但目前却因两个问题而陷入窘境,一个问题是,4S店销售时宣称买车必须购买玻璃、划痕险,但签订的却是一份《划痕修复服务协议》,4S店现在坚称当时销售的只是一种服务,不是保险;另一个是,4S店签订这份协议并收钱后,一直没有开具发票。

近段时间王先生又去找4S店索要发票,但却被4S店经理反问:“你要这个发票干嘛啊?”消费者提供了一段录音证据资料。

4s店经理:这个我们之前跟您说了一下是没有发票的,因为这是协议,您要发票干嘛啊?

王先生:这是我的权益啊,我要发票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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