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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公寓被曝将租金投入运营:房东心慌 租客无房可住(3)

2018-03-27 14:23:35  新闻晨报    参与评论()人

据“爱公寓”法定代表人王先生介绍,目前,“爱公寓”已出租的房屋中,大部分租客是以贷款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租金的。那么,这些一次性支付的租金去哪了呢?

对此,王先生表示,这些钱已经被投入到“爱公寓”的运营中。“我们要在各地建工作处,收到的房子还要进行改造,这些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出现资金问题,是因为有一笔投资款,延迟到五六月份才能到位。另外,我们与分期平台的合作也出现了问题,以分期形式支付租金的租客数量下降也是原因之一。”

王先生告诉记者,之所以将租客租金投入到运营中,是为了“做大”,“之前,有融资方告诉我们,我们将规模做大后,够获得新一轮融资。”

“爱公寓”尝试与房东签补充协议

“我们还在想办法解决问题,网上说已经‘跑路’的情况是不属实的。”王先生说。

为“爱公寓”租客提供分期贷款服务的“平安好房”也声明:“针对已经退租的租客,可申请终止好月付,相关款项由好月付与‘爱公寓’结算。因‘爱公寓’延迟退款、房东上门清退、租金转付‘爱公寓’提供其他渠道等原因造成的逾期不进入征信。”

与此同时,“元宝e家”也发公告称:“针对‘爱公寓’已经办理退租但未终止‘房租e分期’产品协议的租客,请您向‘爱公寓’提出申请,我司与上海‘爱公寓’确认以后会为您终止‘房租e分期’产品协议,相关款项由‘元宝e家’与上海‘爱公寓’结算。”

25日,是此前“爱公寓”与房东约定一次性付清所欠租金和滞纳金,或解除合约的截止日期,许多房东前往“爱公寓”公司所在地索要租金。

记者在现场看到,“爱公寓”工作人员要求前来索要拖欠租金的房东与“爱公寓”签订一份新的《委托代理合同补充协议》,该协议要求:“甲方(房东)在收到乙方(‘爱公寓’)欠款后不再追究乙方本次的滞纳金及违约责任,甲方不得收到房租后继续收取租客租金、赶租客、换门锁等违约行为”,同时,“自2018年6月份开始,若乙方逾期10个工作日仍未付房租的,原合同自动终止……”

现场工作人员称,只要房东签了这份补充协议,3到5个工作日就将收到拖欠的租金。

“补充协议从6月份开始计算逾期,是为了留一定时间核查房源,确认房东没有驱赶房客。”现场一名“爱公寓”工作人员解释。

记者看到,有部分房东已接受了这份补充协议,但仍有部分房东心有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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