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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局发布12件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

2018-03-05 09:16:50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北京3月4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近日,上海市工商局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公告,对2017年度上海市工商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进行了公布,其中以发布“虚假广告”为由而被处罚的企业不在少数。

广告作为现代人耳熟能详的一件事物,自其诞生以来就一直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好的广告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的客源与交易机会,因此,部分企业为了能够获得这样的效果,难免在广告中做出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宣传,从而影响消费者、投资人的判断。

为了保护社会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国的《广告法》对于虚假广告的规制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次有哪些典型虚假违法广告被重罚?互联网频现虚假广告,消费者如何擦亮双眼?

上海市工商局2月28号发出虚假违法广告公告,公布2017年度上海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12件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

此次被曝光的典型案例包括:现金卡借贷服务、拍拍贷、赛维干洗、沃尔得教育等投资招商类广告;脑立方儿童培训和瑞思学科英语等教育培训类广告;天天拍车、香天下火锅等服务类广告;百龄堂虾青素、葡萄籽胶囊、优曼芯语等普通商品广告;以及“狂暴之翼”手机游戏广告。

2017年全年,上海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件5448件,同比增长94%,处罚没款1.32亿元,同比增长54%,其中互联网广告案件数量和罚没款额分别为4384件和9029万元,分别占比80%和70%,同比增长146%和95%。

此次曝光的违法广告案例,除一件案例为印刷品媒介,其余案例均涉及互联网媒介,包括微博、APP、微信公众号、付费搜索和电子邮件等多种互联网广告形式,其中大部分为广告主利用互联网自媒体发布广告。

电商平台和APP经营者是否有相应的监督责任?对明知或应知违法的广告是否有删除、屏蔽等义务?

对此,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认为,平台作为一个主体,对于平台上的店家、经营者以及个人的经营行为都有相应的责任,它的责任可能更多的是基于平台和这些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协议。根据消法第44条,平台本身有相应的审查和把关的责任,但是为什么互联网广告中违法广告量这么大?这无非与大数据和个人信息这两个因素有关。网络非常忠实,它会忠实的记录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然后对消费者的消费结构、消费习惯进行分析,然后为消费者进行“私人定制”,最后所谓的“价格不公”实际上就是经营者利用大数据分析出来的结果。所以经营者一方面有审查的义务,同时对于大数据、个人信息有保密和监管的责任,而且消法也规定,如果发现有个人信息遭到泄露的情况,平台有及时制止的责任。

为什么平台上还有那么多我们避之不及的各种广告呢?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认为,广告法中有明确规定,不论是互联网还是其他类型的信息网络,广告法的监管标准、举措以及违法后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对它们都同样适用。在大数据时代,信息呈现方式、运行速度大量、多样、高速。对消费者来说,过载的信息就成了垃圾数据,但是对于精明的商家来说,他们要的不是大数据,而是小数据,是精准的个人信息数据。比如说看电影,大数据就会全自动化分析出消费者喜欢哪个电影,经常去哪个影院,什么时间去,这些连消费者都不清楚的事情,大数据便会忠实记录下来,以便日后定向推送相关服务。

此外,胡钢特别强调,在线旅游助理OTA互联网旅游模式,借助数据分析存在区别定价现象,且该模式在特定细分市场,有联合兼并势头。胡钢表示,若在互联网旅游垄断背景下,消费者被欺诈,被价格歧视的可能性非常高。建议消费者提高警惕,旅行前可借助网络信息进行实际核查确认,避免上当受骗。

未来还需相关法律更加严格落实细节问题,电商平台和APP经营者也要承担相应监督责任,对明知或应知违法的广告有删除、屏蔽等义务,但更重要的是广告主企业要树立诚信意识,守法自律。

当下,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可以说是用心用力,不希望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想法也让相关儿童教育培训机构不断扩张,虚假宣称也在不断加码上量。像宣称“快速提升孩子记忆力,甚至达到“蒙眼辨色”、“七天成诗人”的“脑立方”实际上未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对此,芦云表示,家长在选择教育机构时,首先要确定主体信息,看教育机构名称是否与工商注册名字一致。其次要确定它的经营资质,比如教育培训资质,师资力量以及是否经过备案审批。第三就是消费者在面对经营者或是业务员的宣传时,要从客观出发,理性判断选择。此外,芦云建议,面对琳琅琅满目的广告宣传,消费者除了要理性判断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对方出现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或者出现虚假广告嫌疑的时候,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在此过程中,及时留存相关的证据,包括录音、视频或者其它文字证据,对于日后更好地维权也是必要的。

关于脑立方的广告,胡钢介绍,2月26日,国家工商总局联合11个部门部委,关于2018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进行部署,强调对违法广告要保持高压态势,对在教育、食品、药品等领域多发的违法广告以及涉及农村消费者利益虚假广告重点监管。未来还需相关法律更加严格落实细节问题,电商平台和APP经营者也要承担相应监督责任,对明知或应知违法的广告有删除、屏蔽等义务,但更重要的是广告主企业要树立诚信意识,守法自律。

当事人利用互动百科企业词条进行宣传,替换临床医学报告中的内容、虚构科研数据成果等,被依法处罚款30.32万元。传统媒体的广告是有审核机制的,这种广告应该如何来审核?出现问题,平台是否有责任?

芦云表示,大家在生活中遇到问题时,都会去“百度一下”,其实有的百度头条后面会显示“广告”,有的可能就没有显示,大家可以选择看没有“广告”字样的。但是“广告”的字体很小,应该更显眼一些,对消费者进行一个提醒。对于这种专业性较强的知识,比如医疗、法律和税务等,消费者还是应该去咨询一些更有效的机构和人员。

此外,在上海市工商局公布的这12件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中,互联网领域属于重灾区,频现虚假广告。比如,“赛维干洗特许经营加盟”在广告中宣传自己是“荣登行业第一品牌”“干洗加盟店成功年入30万的秘诀”,以及使用国家领导人形象等违法内容;同时还查明广告中“全国门店超10000家”“有1000名技术从业人员”等内容与事实明显不符,被依法处罚款60万元。

“赛维干洗特许经营加盟”的广告宣传中哪些是明确违法的事项?胡钢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的核心要义是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这个案件的明显违法点在于,比如使用了国家领导人或者使用国家机关形象、名义或者姓名的情况等。在加盟招商的广告中宣传自己“荣登行业第一品牌”“全国门店超10000家”“有1000名技术从业人”,这些也是广告法中明确禁止使用的。对于加盟商的数量及技术能力的虚假表述,按照《广告法》,由工商机关进行依法的处罚。

对于大众而言,如何去辨别这些数据是否虚假?在芦云看来,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讲,很难去判定,但是经营者如果进行了这种宣传,比如它提到数据,则必须标明这些数据的来源和机构,因为这属于经营者的责任。这样可以避免商家杜撰数字,构成虚假宣传。消费者在进行了解的时候,有权向商家了解数据来源,也有权向广告的监管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如果确实查证属实,商家就有可能面临工商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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