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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揭假抗癌药案:涉案人员称三甲医院基本都去过(2)

2018-01-18 13:45:18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纪维维说,卖药主要通过网络销售快递寄送。“网上销售除西藏以外其他各省份都有客户。帮我介绍业务的医生一般是按照药品销售额的10%分成,通过他们提供的账号转账过去,北京、上海、湖南等地医院比较多。”

“公司日均发货量30单左右,由快递配送销往全国各地,基本是流入医院、诊所和个人手上。”负责客服的涉案人员彭晶晶说,他们主要是通过电话、微信、短信、QQ的方式联系客户或供货。

代购“野蛮生长”监管亟须“亮剑”

法院经审理查明,此案查扣未销售的药品金额合计4332159元人民币,已销售的药品金额合计5931593元人民币。目前,涉案8名被告人已被法院以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3至1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至1500万元不等。其中纪维维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500万元。

我国药品管理法严格规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进口须经审查确认符合质量标准、安全有效的方可批准进口,并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广东融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吕胜柱指出,此案中,犯罪团伙在没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私自购买或生产抗癌药,虽然受到法律严惩,但暴露出我国药品行业的监管漏洞。

“当前抗癌药物大都是外资垄断的专利药,由于成本高、受众小,医院进口此类药物占比严格控制,而药店也不会大量库存,从而导致海外代购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商家加入药品代购行列。”深圳市人民医院肿瘤内科医生李炜澔说,在海外代购“野蛮生长”的同时,网络和快递因其特有的便捷、隐蔽特征,成为销售假药的主阵地。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首席放射物理专家胡逸民表示,海外代购药品的行为游走在法律监管的灰色地带,直接从境外购买没有经过国内相关机构正规检验的药品,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在我国是禁止销售的。这种通过专业医务人员推荐、根据购买者描述症状、依靠非职业医生来帮患者下单买药的方式,给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威胁。

胡逸民认为,对于海外代购药品行为,执法部门要加强源头上的审核及监管,并对涉药执证单位加大排查力度;另外,要创新监管手段和方法,依托高科技加强对网络聊天软件、实时通信工具、物流快递、银行账户等销售渠道的筛选和过滤,消除工商、公安机关等部门的执法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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