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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药监局公布4批次不合格食品 其中2批次涉嫌假冒

2018-01-16 14:32:16    千龙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公布了《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告》(2017年第20期)。

公告显示,近期,北京市食药监局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组织抽检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蛋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速冻食品、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糕点等18类食品47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73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据了解,不合格样品有标称北京康汇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北京天超仓储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十分公司经营的快熟燕麦片,霉菌检出值为170cfu/g,标准值规定为不大于50 cfu/g;

标称北京博一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镇农副产品市场余秀芳食品经营部经营的板栗饼(被抽样产品涉嫌假冒),霉菌检出值为210 CFU/g,标准值规定为不大于150 CFU/g,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2×104 CFU/g,1.4×104 CFU/g,7900 CFU/g,1400 CFU/g,2.4×104 CFU/g,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 CFU/g的要求;

标称北京福元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镇农副产品市场余秀芳食品经营部经营的蒸面包(菠萝味)(被抽样产品涉嫌假冒),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8600 CFU/g,5.6×104 CFU/g,4.1×104 CFU/g,2.6×104 CFU/g,1.1×104 CFU/g,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 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 CFU/g的要求;

标称北京发发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镇农副产品市场余秀芳食品经营部经营的红豆肉松面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为1.8,标准值规定为不大于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0.678 g/kg,标准值规定为不大于0.5 g/kg。

据悉,对于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食药监局已组织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此外,北京市食药监局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批次不合格产品时,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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