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消失可向商场追偿
对于李先生等会员遇到的情况,上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解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商场游乐场办卡方面规定,以消费者实际购买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扣付费用的预付凭证,在设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后,经营者应当退还预付款余额或者延长期限,并不得收取额外费用。消费者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的,经营者应当予以退还。建议李先生等会员拨打12315反映。
上海理维律师事务所李振律师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租赁柜台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消防整顿涉及到商家和商场之间的合约问题,不能借以抵抗会员的退款请求。如果乐园经营者消失跑路,李先生等会员可以向商场方面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