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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滴直播事件再敲隐私警钟 目前已无法申请直播(2)

2017-12-20 13:30:57  法治周末    参与评论()人

不过,当记者按照步骤选择到“开始直播”环节时,页面随即弹出“因平台调整,暂停受理直播申请”的提示语。而当前水滴直播的主页上也只剩下电台主播、生态农业、风景、手艺4个频道可供用户选择观看,共有15页大约240个用户的直播画面。

是否得到被直播者授权是关键

尽管水滴直播已按下新增直播的暂停键,但其将监控视频公开直播的模式还是引起不少质疑。

按照《水滴直播用户协议》,其要求用户保证是自愿公开摄像机,摄像机所拍摄的内容无任何他人的个人隐私,保证所拍摄的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如何保证所拍摄的内容无任何他人的个人隐私?在法律界人士看来,最为关键的是,被直播者需要“知道被直播,知道在哪个平台直播,用于什么目的。”

“首先,场所内需要进行提示,比如,已进入视频监控区、正在进行直播,这样公众可以考量是否进入,进入之后要注意哪些言行举止等;其次,所录制的视频不能随意使用,如需使用,需经过有法律权限的部门基于合法程序来调取。”北京华讯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韬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

今年5月,水滴直播曾发布公告,要求用户在公共场所直播时主动张贴直播提示贴纸,并提供免费申领贴纸服务。一旦发现用户没有设置明显提示,水滴直播将有权切断其直播信号。

在公共场所告知正在直播,就不会面临隐私权侵权的问题吗?在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副主任朱巍看来,回答这一问题的前提是判断公共场合中是否存在隐私。在水滴直播平台上,如果用户分享的内容无关自然人的权益,用户和平台都没有隐私权侵权的风险;如果分享的内容是聚焦于某人的私人生活或个人信息等,那么未获得被直播人知情同意即为侵权;但公共领域除外,例如,餐厅直播并非聚焦某个特定的人,则一般视为不侵权。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宾馆、美容店、影剧院、公园、图书馆、商店、公共交通工具七类公共场所基本都安装了监控设备,摄像头的拍摄是为了及时发现问题、保存证据等,不构成侵犯权利人的隐私权。”朱巍补充道。

张韬则认为,商家履行完提示义务后,仍然有义务对视频妥善保管,不得擅自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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